业务模式
由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人)与XX信托签订租赁权信托合同,将房屋信托给XX信托管理,XX信托将所获得的租金回报以信托收益形式定期支付给出租方,而承租 方通过与XX信托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取得承租房屋的相应权利并负有交付租金的义务。信托终止时,XX信托向受益人交付受托房产。业务特点
1、出租方服务
信用保障
租赁双方分别与XX信托签约,产生信托契约下的租赁关系,并且每一个设定租赁的标的房屋对应一个信托财产专户,租赁过程中发生的资金往来结算都通过该专户完成。
《信托法》规定,信托财产独立于信托当事人各方,具有风险隔离作用。这是房屋租赁业取得的重大突破和发展的法律基础,本项目也依此区别于其它任何租赁代理服务。
财产安全
在房屋租赁权信托存续期间,为委托人提供信托财产标的房屋家庭财产保险,确保委托人的财产安全。
安心服务
在房屋租赁权信托存续期间,委托人将信托财产标的房屋委托受托人运营管理,让出租人安心出租,免除房产保全的后顾之忧。
2、承租方服务
免押金
承租人可享受免押金租房,缓解承租人紧急需要及资金压力的困扰。
免预付
承租人在泛易网络平台上选择住房后办理签订租约等手续后即可入住,同时享有公司提供的其他增值服务。
租金月付
房租每月从入住日算起,承租人按月向信托专户内划付租金。
增值服务
客户租房后,提供联系物业管理、生活、交通等方面服务;
为承租人在承租房屋期间所发生的问题进行处理或提供相应解决办法;
可通过公司网站、呼叫中心免费电话、客服部、市场发展部提出服务要求;如何办理租赁权信托业务
1、出租方
(1)与泛易(服务商)联系;
(2)泛易业务专家对房屋进行评估;
(3)达成意向,信托财产交接,与中信信托签定《房屋租赁权信托合同》;
(4)信托生效,中信信托按月向受益人支付信托收益;
(5)信托终止,与中信信托进行财产清算及房产产权交接。
2、承租方
(1)与泛易(服务商)联系;
(2)泛易业务人员协助选择欲租房屋。
(3)与XX信托签订租房合同;
(4)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信托财产专户划付租金;
(5)按合同约定,泛易对出租房进行日常管理、清洁、维护;
(6)租房期满退租不再续租,与XX信托进行款项清算及事务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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